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教育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教育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6万元/年【其中包括1名厨师、6名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绩效考核月人均200元)】。
最高限价:25.6万元/年【其中包括1名厨师、6名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绩效考核月人均200元)】。
采购需求:为了强化局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局将食堂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招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发包方提供食堂餐厅、餐具、桌椅及厨房相关设备等;?发包方提供电、水、气(含液化气)及公共设施;?发包方确保法定工作日职工午餐人数每天不超过130人(11元/人);另外法定工作日、节假日中午和晚上的工作接待用餐及加班工作餐分别不超过4桌(60人);?发包方派监管人员一名,结算员一名;…承包方每周五下午制订菜谱、周购买计划,经监管人员审核后由承包方按计划购买,不得超出标准;?承包方负责食堂11楼、12楼餐厅及走道楼梯踏步厕所等卫生工作,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本次招标的教育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为一个标段,采购预算价为25.6万元/年【其中包括1名厨师、6名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绩效考核月人均200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期限开始自2025年7月 10 日起至2026年7月 10 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发包方不满意,可终止协议;试用期满后发包方满意,可继续承包,食堂承包一年期满后,如发包方满意可再顺延一年)。
承包方式:包工(厨师1人和服务人员6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餐饮业规范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需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涵盖餐饮服务)。
2.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厨师)必须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且年龄在23周岁至50周岁之间。
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化平台-自行招标项目”(网址:******: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教育局11楼食堂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6.2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6.3、付款方式:******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承包金额为中标价,按每季度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乙方正式运营日起算,后一个季度一周内支付前一个季度的承包费用,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
联系人:施则昌,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人:刘明芳,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则昌、刘明芳
电 话:******、******
2025年6月9日
******教育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6-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