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房屋工程档案制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房屋工程档案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房屋工程档案制作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金额:7.08万元
3、项目概况和需求: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房屋工程档案制作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建设的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1#切片车间、办公楼、2#后勤楼、3#车间、4#污水处理站、5#固废库、6#化学品库、7#综合车间、门卫、监控室、规划设置污水处理系统构造物等建设工程资料进行工程纸质资料编制整理、工程资料数据化制作、声像资料制作三类档案制作及与其相关的为保证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具体以阜宁县城建档案馆接收要求为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案工作。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以阜宁县城建档案馆接收要求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年-2024年类似项目业绩表(每年不低于1个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体现甲乙双方名称,原件合同评审后退还);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配备的设备、经营场所真实设备照片及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档案管理员证书或相关职称);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于档案的保密性中标单位不得将该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6月09日9:00至2025年06月14日18:00(节假日正常);
4.2发售地点: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联系电话:1******33;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串阳路1号,******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次服务项目付款:
******银行兑******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完成且经阜宁县城建档案馆确认接收并出具接收文件后30日内结清该项目剩余服务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归档面积为准,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经济开发区串阳路1号
联系方式:周彬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天鹅湖广场
联系方式:魏工 1******33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