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监理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5-640302-19-01-153572)(项目名称)己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忠市城南 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6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估算投资为2692.1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海绵城市示范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城区南部,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北部,北邻金积大道、南接梁涝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利红公路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水生植物24595㎡,布置生态基质网箱233㎡、清理芦苇及种植床整理7896㎡、河底生态修复123878㎡;溢流堰改造包括坝体改造1座,增加液压坝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 29.9㎡)生产桥拆除与恢复1座;沟道边坡砌护段落(双侧砌)长 1164m。
(二)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种植地被花卉 67694㎡、撒播三叶草48827㎡、补植紫穗槐9760穴;局部区域补植乔木及常青树747株;对管网开挖及施工临时占用区域恢复草坪24078㎡。
(三)再生水利用工程
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过滤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83㎡,护岸砌筑12米。配备潜水泵(型号250QJW63-60/18.5kw)及附件等;新建供水管网34.47km,其中干管De200PE管6.71km、分干管De160PE管3.27km、支管De110PE管5.11km、分支管De50PE管14.93km、出水栓立管De63PE管0.29km、可控摇臂喷头立管De20PE管3.93km、喷头套管PVC管1.18km、过路拉管De300PE管1.08km。新建各类阀井98座,其中主控阀井、分支管闸阀井69座,放空阀井21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
(四)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生态挡土墙167m,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956㎡,现状园路维修85㎡,水泥砖维修329㎡,篮球场面层改造941㎡,安全标识牌50套,安全护栏2000m,太阳能庭院灯126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监理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行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5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8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 0 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4.3 投标保******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咨询。
(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施工一标段至四标段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 系 人: 锁超 联 系 人: 马荣
电 话: 0953-****** 电 话:0953-******
传 真: / 传 真: /
10.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委员会,联系电话:******
2025 年 0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