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2025******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HAQD2025-0541
项目名称:2025******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预算约720?万?元,控制价600元/吨(含税),即530.97元/吨(不含税),预计采购量约12000?吨。
采购需求:
使用单位 | 总用量 (吨) | 单次最大送货量 (吨) | 送货包装方式 | 地址 |
******有限公司(海泊河厂) | 2360 | 105 | 罐车 | 市北区杭州支路8号 |
******有限公司 | 2576.43 | 60 | 药剂车辆 | 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2号 |
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 | 27.73 | 3 | 液体罐装 | 青岛市市南区团岛三路8号 |
******有限公司 | 364.81 | 世园会:7.6 海泊河:17 中德:2.1 | 液体罐装 | 世园会净化水厂: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常川路99号。 |
******有限公司(包括正阳) | 3911.42 | 80 | 运输车载罐 封闭式罐装 | 城阳区正阳路西段京口村西城阳污水处理厂 |
******有限公司 | 394.6 | 东厂:10 北厂:30 西厂:20 | 罐车 | 青岛市即墨区鹤山东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西五百米 |
******有限公司 | 1600 | 30 | 罐装 | 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22号 |
******有限公司 | 300.3 | 12 | 罐车 | 崂山区青银高速以西,张村河以北,玉龙路,张村河水质净化厂 |
******有限公司 | 268.18 | 12 | 罐车 | 李沧区长治路6号 |
******有限责任公司中转站污水厂 | 130 | 5 | 罐车 | 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36号 |
******有限公司 | 12 | 2 | 送货方式要求物流25KG桶装带托盘,包装要求25KG桶装。 | ******街道小涧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园区内 |
******有限公司 | 27 | 5 | 罐车 | ******街道小涧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园区内 |
******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 | 27 | 9 | 罐车或吨桶 | ******街道小涧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园区内 |
清单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签约单位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2.9.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
2.10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运输服务。运输车辆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方式:远程,供应商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崂山区宁德路20号
联系人:李淼
电话: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联 系 人:凌明嘉、曹丽娜
联系方式: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