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LZLZD-W1008
三、项目概况:
为正规采购渠道、保证副食品质量,我部拟对畜肉、水产、禽肉、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牛奶、干菜调料等副食品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地点包括平顶山市新华区、许昌市魏都区、南阳市南召县3地,年购副食品金额约150万元。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基础为1年,可以续签1年(必须满意度达85%),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投标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在平顶山市、许昌市或南召县有1处及以上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仓储能力。
(八)具备自有配送车辆(厢式货车或厢式冷藏车)购买凭证或与物流企业配送协议。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投标人在平顶山市、许昌市或南召县有1处及以上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十一)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我单位副食品采购中,连续中标2年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三)申领方式:电子邮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银行开户许可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附查询截图);
******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1******银行转账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04 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04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七、开标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 11 月 04 日9时30分
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邮 箱:******
监督人联系方式 :酒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