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6714-******
项目名称:******街道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服务采购
预算编号: 0725-W******, 0725-K******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街道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服务采购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街道内大华愉景华庭、灵石小区、牡丹新苑等69个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约246万平方米。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网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复等。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投资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代建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的批复投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建成后交付采购人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上海市普陀区防汛指挥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伟民、陶泓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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