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4133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无
4.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5.招标控制价:采用年化承销费率形式,报价区间为(1‰/年-1.8‰/年)(含税)超出该区间的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该承销费率应包含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承销佣金、组织协调费、申报材料制作费用、项目团队差旅费、承销商包销费用等全部费用,不包括会计师、律师及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不得以错报、漏报、市场变化或政策变动等理由修改该费率或要求增加其他费用。)
6.招标需求:
盛京金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取得注册批文后在1年内分期择机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信用无担保,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股权出资和补流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以交易所批复为准,服务内容为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本次采购的中介机构服务期间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完全兑付之日止。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员会审批依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具备证券承销的专业资格。(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失信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承诺1: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承诺2:投标人须选派充足的专业人员且核心人员保持稳定,并全程参与债券申报及发行等事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承诺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13点至2025年10月13日16点(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通过企业******银行账户,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招标公告中收款银行账户。投标人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招标公告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成功汇入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后,投标人持盖有本企业公章的汇款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在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号:
******有限公司
税号:9121 0103 7600 9364 16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301室)
电话:******
******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账户:6501 0128 3000 3030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4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邮箱地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2号开标室(502会议室)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同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投标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作为现场开标唱价及存档使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备份文件,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2号开标室(502会议室)
注: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有限公司
税号:9121 0103 7600 9364 16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301室)
电话:******
******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账户:6501 0128 3000 3030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招标文件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注册、上传文件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8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
联系方式:葛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联系方式:张先生,******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