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申请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4.申请人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备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超过执业年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江建〔2024〕20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8.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zhuanxiangchaxun/)。 9.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