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04.39万元;工程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8.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0230.81万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中标人名称
工程概况
工期
质量标准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本项目拟对彭水县19座标准化自来水厂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19座水厂供水总规模为4.83万m3/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厂区及供水管网工程和智慧水务系统。
总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10日历天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
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单位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
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费报价:929124.40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0.89%
工程费报价:******4.80元
工程费固定费率:95.88%
曾兴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
渝************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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