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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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需求描述 正联公司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采购 | 150,000.00 元 | 1(项) | 15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1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竞选人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xe/)并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价的竞选人将失去参与比选资格。
- (一)交付时间:1.品目一: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品目二:接到比选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
- (二)交付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A、验收单位:由比选人负责验收。
B、验收标准:
1.设备到达现场后,中选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选人应保证设备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选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选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4.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比选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所造成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5.中选人提供的设备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中选人需安排足量的工作人员到场,配合比选人进行设备前期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操作培训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比选人需要制造商对中选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所有设备经比选人确认无问题视为验收合格。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方式按人民币报价和折扣系数报价分别报价(主要快检设备和实验辅助设备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一口价;配套检测试剂为折扣系数报价,若供应商按照7折进行报价,则折扣应当填报为:小写:0.7;大写:零点柒),每个品目只能有一个报价(共两个品目),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注:行采家线上系统比选总报价=品目一人民币报价+品目二折扣系数报价*品目二的采购预算。
- (五)付款方式:
(一)品目一:所有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向中选人支付设备总金额的100%。
(二)品目二:按季度支付,根据中选人的成交折扣系数报价进行据实结算,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提交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选人。
注:比选人付款前,中选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人迟延提供发票,比选人付款时间顺延,中选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比选人主张权利。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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