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发中阀科技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郑州城发中阀科技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设计(二次)(标段编号:25-GC-0372-01)于2025年6月6******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工 期 (交货期/天) |
1 |
******有限公司 |
******.58 |
刘益彬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60日历天,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项目开工指令之日起 |
2 |
******有限公司 |
******.81 |
洪硕镭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60日历天,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项目开工指令之日起 |
3 |
******有限公司 |
******.31 |
皇甫晓梅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60日历天,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项目开工指令之日起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刘益彬 |
/ |
项目负责人 |
510***********0017 |
高级工程师 |
粤高职证字第 ******99595号 |
2 |
******有限公司 |
洪硕镭 |
/ |
项目负责人 |
410***********5535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349 |
3 |
******有限公司 |
皇甫晓梅 |
/ |
项目负责人 |
412***********3962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848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面积(元) |
1 |
******有限公司 |
黄埔区HP-DS-11地块纳米商业配套项目酒店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有限公司 |
2023.9.7 |
******3.08元 |
2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2024.8.1 |
******.40元 其中设计费合同金额:0.90元/平方米,暂定总价(含税价)为193801.58元 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其中共享空间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 |
3 |
******有限公司 |
新郑市大应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3.9.11 |
******元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刘益彬 |
******有限公司 |
黄埔区HP-DS-11地块纳米商业配套项目酒店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有限公司 |
2023.9.7 |
******3.08元 |
2 |
洪硕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2024.8.1 |
******.40元 其中设计费合同金额:0.90元/平方米,暂定总价(含税价)为193801.58元 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其中共享空间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 |
3 |
皇甫晓梅 |
******有限公司 |
新郑市大应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3.9.11 |
******元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5-GC-0372-01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业绩要求: 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室内设计业绩; 4.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室内设计业绩; 4.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6.2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6.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7.2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9.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5-GC-0372-0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5-GC-0372-0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25-GC-0372-0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有限公司 |
7.00 |
6.70 |
4.50 |
5.00 |
2.30 |
7.40 |
9.80 |
2 |
******有限公司 |
7.50 |
7.10 |
6.00 |
6.00 |
3.60 |
7.50 |
9.30 |
3 |
******有限公司 |
7.00 |
6.20 |
4.50 |
4.00 |
2.40 |
6.20 |
4.00 |
4 |
******有限公司 |
7.50 |
7.10 |
6.00 |
6.00 |
8.20 |
7.70 |
8.60 |
5 |
******有限公司 |
8.00 |
8.00 |
9.50 |
7.00 |
9.50 |
8.20 |
7.5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有限公司 |
35.5 |
33.0 |
25.5 |
26.0 |
18.7 |
40.5 |
41.7 |
2 |
******有限公司 |
35.3 |
34.2 |
26.5 |
24.0 |
22.1 |
38.8 |
41.0 |
3 |
******有限公司 |
34.5 |
20.2 |
22.5 |
18.0 |
21.8 |
27.6 |
23.0 |
4 |
******有限公司 |
35.5 |
33.2 |
43.0 |
33.0 |
44.3 |
40.6 |
42.5 |
5 |
******有限公司 |
36.0 |
37.3 |
46.0 |
28.0 |
47.3 |
44.6 |
43.8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38.08 |
86.75 |
2 |
******有限公司 |
38.8 |
84.97 |
3 |
******有限公司 |
39.88 |
77.54 |
4 |
******有限公司 |
35.8 |
74.21 |
5 |
******有限公司 |
34.82 |
63.66 |
八、公示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龙湖中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亚新龙湖壹号院3号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3855 传 真:******3855 电子邮件:无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建设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 话:0371-****** 传 真:无 电子邮件:******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本煊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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