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5]05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已由******改革局以莲发改审批〔2025〕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莲都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水利局,委托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
本工程主要包括新治河支河拓宽2.28km,山根溪拓宽1.52km,山根溪至郎奇溪新开河1.32km,沿线涉及新加固堤防10.17km,工程沿线桥梁改建、新建25座,新建节制闸4座,倒虹吸1座,以及各河道沿线配套的管理道路、绿化、河埠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概算总投资20433.27万元,其中工程费12786.98万元,专项部分452.83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5年6月6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col/col******47/index.html ”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莲都区人民路649号-莲都区丽人木业大楼4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col/col******47/index.html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99号
电话:******
联系人:周逸帆
******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18楼
联系人:冯海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开发北路8号3楼
联系人:朱胜男、张仙明
电话:******
邮箱:******
******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99号
联系人:杨昊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6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新治河支河、山根溪拓宽及新开河段)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稿).pdf